根据海关数据统计,2023年1-4月我国铸件出口相比去年略有下降,19个税则号出口总量169万吨,同比下降0.3%,出口总额50.2亿美元,同比下降2.7%。
其中4月份,19个税则号共计出口44.6万吨,较去年同比增长5.0%,环比下降13.2%;出口金额13.5亿美元,较去年同比增长6.4%,环比下降2.9%。
【说明: 上述根据海关数据统计的铸件进出口数量及金额,是根据海关统计列为铸制品的进出口商
而在海关统计的有关内容中,未列入铸制品的其他进出口商品项目中,还有以零件或组装的产品列项的商品,也是由铸件经机械加工后的成品。因此,中国铸件进出口量,除根据海关统计的铸制品进出口量所列的19个税则号外,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零部件随同进出口:也有一部分铸件是随主机进出口的,根据近年行业调查统计,以此类形式出口的铸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,但在海关进出口商品中却无法分离出来;特别指出的是有色金属铸件大多是以上述商品形式随同进出口的,在海关列为铸制品的进出口商品中没有体现。】
一、13个税则号黑色铸件出口情况
二、部分汽车零部件出口情况
1-4月5个税则号汽车零部件合计出口83,5万吨,同比下降5.4%。其中:4月份出口22.7万吨,同比增长1.8%,环比下降1.5%,见表5和表6。
三、铝合金制车轮出口情况(税则号: 87087091)
四、冷室压铸机出口情况(税则号: 84543010)
五、铸模及铸芯用粘合剂出口情况(税则号:38241000)